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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後多久可以申請離婚?

分居後多久可以申請離婚?

分居後多久可以申請離婚?夫妻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離婚的,這裏我們説的申請離婚往往指的是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則隨時都可以,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要求。那到底夫妻分居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分居後多久可以申請離婚

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滿兩年的。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説,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二、離婚分居需要證明嗎

協議離婚是不需要證據的,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就可以了。但是訴訟離婚一定要證據證明你們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事實,法院才會判離。

在分居離婚案件中,怎麼證明分居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夫妻只有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存在分居,法院才會承認有分居事實。如果夫妻只是聲稱已經分居,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法院就不會認定分居事實的存在。實踐中,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首先,夫妻要以感情不和而進行分居,因為實踐中夫妻因為工作、學習關係分居的也不在少數。其次,法律要求分居時間還必須要持續達到兩年或兩年以上,這樣向法院申請離婚的,法院才能判斷夫妻感情破裂,從而做出離婚判決。

標籤:離婚 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