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家庭主要成員包括哪些
一、法律規定的家庭主要成員包括哪些
?
我國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家庭編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
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二、虐待家庭成員的法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被虐待人而言,其自身的維權意識十分重要,當自己被虐待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在有關部門對施虐人的教育、批評、行政處分(罰)無效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訴。
在人民法院認為施虐人已觸犯刑法,公安機關應立案偵察,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依法對施虐人以刑事處罰。
像家庭暴力行為普遍就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而往往家庭成員也就是生活在一起的家人,這主要也就是直系血親之間了。實踐中,要是有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那麼情節嚴重的往往會認定為虐待罪,之後就會按照《刑法》中的規定,對行為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有些地區的風俗是女兒不能分父母的家產這種做法合法嗎
女兒不能分家產這種做法完全是不合理的;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
如果要調查婚外情要多少錢?
一、如果要調查婚外情要多少錢專業機構調查事實證據一般在三萬起,給出事實依據。但具體的還是要看案件本身情況;訴訟證據基礎費用五萬起,後期費用根據訴訟標的可雙方協商。二、如何收集婚外情證據,有哪些調查方式第三者的表現形式基本有三種:一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
-
新婚姻法和精神出軌的規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和精神出軌的規定有哪些?《婚姻法》已廢止,由《民法典》正式實施所有的條款;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針對婚姻關係的規定,如果男方精神出軌並不存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但是女方可以以此為由,要求人民法院確認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請...
-
離婚時,對婚後夫妻對限責任公司出資額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對婚後夫妻對限責任公司出資額的財產如何分割?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按其在公司中的出資額給予價值總額一半或適當的經濟補償;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