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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

在我國的《民法典》中明文規定,如果夫妻雙方確實感情破裂,可以依法離婚,但是生活中一些情侶在結婚時恩恩愛愛,海誓山盟,在婚前婚內會簽訂一份“保婚”文書,而這份文書中還會添加諸如“誰提離婚,誰就淨身出户”的協議條款,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得雙方打消離婚念頭,一心一意的經營好婚姻。但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本案中,楊某和劉某某在“保婚”協議書中約定涉案房產、車輛為共同財產,且“保婚”協議書籤署後雙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在劉某某無相反證據證實楊某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時,“保婚”協議書內容應視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對於楊某的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支持。對於“保婚”協議書所附“一方提出離婚,協議無效”的約定,因限制他人離婚自由,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而無效,其無效不影響協議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

在婚姻家庭中,兩個人走到一起確實實屬不易,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確實沒有感情可言,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依法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從人情方面來説,儘量是兩人商量合理分配,如果協調不成功,亦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