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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有一方不賠償咋辦?

一、連帶責任有一方不賠償咋辦?

連帶責任有一方不賠償咋辦?

連帶責任有一方不賠償可以在取得生效的判決之後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債權人有權要求具有連帶責任的債務人部分或全部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債務人追償,如果承擔責任的連帶責任人不履行賠償責任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二、對方全責不同意賠償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人不同意賠償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我們國家,所謂的連帶責任主要指的就是新應當承擔債務生存但不能的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責任,所以債權人如果在債務人沒有辦法清償債務的情況之下,可以找到承擔連帶責任的人要求其承擔責任,不予承擔的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