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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嗎?



出軌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的規定,要是因為夫妻一方存在法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離婚的話,此時無過錯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那麼實踐中,出軌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出軌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因此,丈夫出軌,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方。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過錯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説的,一夜情、通姦、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一方出軌會影響離婚財產分割嗎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依據上述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出軌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即可以要求出軌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少分或不分,甚至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的離婚過錯行為主要有五種,但這其中並不包括出軌行為。不過要是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為構成了重婚或者非法同居的話,則在起訴離婚的同時,也是可以要求對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的。關於“出軌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的説法,其實就是不準確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出軌 過錯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