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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婚齡領取的結婚證有效嗎

結婚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人們對此首先想到肯定是年齡問題,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女雙方是不可以結婚的。不過在部分欠發達地區,由於各種因素可能會使得很多未到法定婚齡的男女結婚。

未到法定婚齡領取的結婚證有效嗎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取得的結婚證是否有效呢?

答案是無效的,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四種: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均屬無效。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禁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親之外的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結婚。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

4、未到法定婚齡。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不過隨着時間的推移,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登記後,雙方建立起婚姻關係,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條件時起算。

也就是説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如果到了法定年齡是可以結婚的,再去補辦結婚證就可以了,如果確實想離婚可通過協議離婚,起訴離婚的話需要根據當時男女雙方的年齡而定,具體的情況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個未到法定婚齡專業的律師諮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