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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可以把嫖娼的事情告訴家人嗎?

公安局可以把嫖娼的事情告訴家人嗎?

公安局可以把嫖娼的事情告訴家人嗎?

嫖娼被抓,公安機關有權將其違法行為通知家屬。

首先要明確一點,賣淫和嫖娼都是違法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賣淫被抓住的,一般都是罰款200到5000元,拘留5到15天。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注意,公安機關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通知被處罰人家屬。用的是“應當”,也就是説只要給予了行政處罰,就必須要通知違法行為人的家屬。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執行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當場告知當事人家屬實施強制措施的公安機關、理由、地點和期限;

無法當場告知的,應當在實施強制措施後立即通過電話、短信、傳真等方式通知;

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

告知、通知家屬情況或者無法通知家屬的原因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根據該條,公安機關拘留違法行為人後,要把拘留的理由、地點和時間告知其家屬,如果家屬不在現場的,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如果違法行為人不願意提供其家屬聯繫方式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告知,但應該記錄在案。

總之,賣淫嫖娼是一種典型的違法行為,切莫以身試法,要不然不但要被拘留罰款,從此以後在家人面前也抬不起頭。

當嫖娼被抓到,公安局是否通知家屬具體要看最終處罰結果,未進行拘留處罰僅做罰款處罰的,如果當事人可以自行繳納罰金的,一般不會通知家屬;但進行拘留處罰的則會通知家屬,避免家屬因失去當事人行蹤而着急。實際上,公安機關有權將當事人嫖娼事情通知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