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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罵共同生活的女友屬於家暴嗎

打罵共同生活的女友屬於家暴嗎
打罵共同生活的女友算家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對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是屬於家暴,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報警處理。
家庭成員以外的人員主要包括具有監護、撫養、寄養、同居等關係的人員,告訴身邊的姑娘要知法,懂法,維權才有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三條
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三十七條
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標籤:家暴 打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