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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遺囑實為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名為遺囑實為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一、名為遺囑實為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是有效的,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而財產分割協議一般是一個大家庭在發生子女結婚等情況後,為了分開生活,對家庭財產進行分割的協議。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分家協議則需要一個家庭裏所有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才發生效力。

綜上所述,如果家庭中有家人去世留下了財產之後要進行繼承時可以自行選擇遺囑還是直接在先前就簽訂一份財產分割協議,但是如果是家庭關係比較温和的情況基本上都只需要簽訂相關的協議就可以解決糾紛,但是遺囑也是公民財產繼承的主要方式。

二、訴訟離婚後可以重新簽訂財產分割協議嗎?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等未達成協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並分割財產,決定子女撫養等問題。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離婚後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涉及到離婚時漏掉的對方的財產,比如漏掉的對方的房產、公司股權、股票等等。

2.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後,發現對方轉移、變賣、隱匿財產的行為,有新的證據的,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三、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不需要公證,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名為遺囑實為財產分割協議是有效的,訴訟離婚也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離婚之後發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婚內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書,請求重新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此時這一方屬於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