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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借錢全款買的房婚後還錢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婚前一方借錢全款買的房婚後還錢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婚前一方借錢全款買的房婚後還錢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有個案子是這樣的,男方婚前借了很多錢全款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結婚後還債。現在結婚十年了,女方諮詢:這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杭州專業婚姻律師解答:

這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那有人就不服氣了,用婚後的財產還婚前的債務,女方多虧啊。

但要知道,房子是房子,還債是還債,這是兩碼事,它和還銀行還貸還是不一樣的。銀行還貸的話,婚內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男方婚前個人債務的問題,杭州離婚律師重點做個分析。

如果你們夫妻感情還好,男方也承認婚內還債的申請,李曉娟律師建議您可以要求房產加名,房產為共同共有,如果想明確比例的話,在房產加名後雙方可以再籤個婚內財產約定,可以約定為一人一半,也可以約定其他具體比例。

如果感情已經出現問題,馬上要離婚的階段,一方面,在交談時可以收集證據,來證明對方用婚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的事實;另一方面,起訴離婚後,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男方流水,對於大金額的還款轉賬,要求分一半。

遇到婚姻財產糾紛的難題,您可以電話聯繫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