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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債務離婚協議書如何處理?

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共同債務共同清償,還規定了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由此,夫妻共同債務,雙方也有平等的清償權,在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可由夫妻雙方約定各自的責任和清償日期,也可約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償,而後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清償一方向另一方追討。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繫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麼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而婚前個人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作為配偶的一方無須償還。

夫妻有債務離婚協議書如何處理?

1、夫妻共同債務,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挨肩夫妻雙方共同所欠的債務,雙方離婚後,在欠債協議規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約定的期限之內,債權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共同承擔這筆欠款,雙方不可互相推卸責任。至於雙方之間協商約定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其中一方超過了自己承擔的份額而償還債務的,就超過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給自己。

2、夫妻個人債務,在離婚之前因為一方的賭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娛樂性質,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錢,在離婚後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自己一個人承擔所有的債務,而自己不承擔任何債務,這在法律上也是承認的。並不是只要債務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就一定屬於共同債務。

如果此時一方對外借債並不是用於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後也沒有進行追認的話,這種情況下的債務往往都是按照一方個人債務來處理的。

3、 特殊情況,因為子女的身體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種費用,雖然是由夫妻當中的一人所借,沒有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也是有責任承擔這筆債務的。

既然夫妻欠了錢,最可能吃虧的就是債主,所以不論什麼原因,夫妻雙方都應該及時的還上欠的錢才對。而出於對債主的保護,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即使有對共同債務的承擔進行約定,但實際也是不能用這個約定來對抗債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