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分居兩室生活算不算事實婚姻?
一、離婚後分居兩室生活算不算事實婚姻?
離婚後分居兩室生活不算事實婚姻。目前我們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離婚了還同居不屬於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的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二、離婚財產的分配一般遵循哪些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原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6、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婚姻法中的過錯是指有配偶一方與他人同居,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解除夫妻關係是由非常明確的方式和程序方面規定的。比如説雙方當事人是需要通過訴訟或者是需要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但是不管是通過哪一種方式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之後如果再次的同居在一起的話,是不存在事實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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