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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的應怎樣離婚?

一、沒有結婚證的應怎樣離婚?

沒有結婚證的應怎樣離婚?

結婚證丟失的,補完結婚證之後才能辦離婚,雙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辦,或者申請開具婚姻登記證明,然後便可以到當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

二、怎麼辦離婚是最快的?

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情況下,離婚手續辦理最快。

1、當事人若達成離婚合意並簽訂離婚協議書就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申請,並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後即可辦理離婚登記。

2、若雙方訴訟離婚,則需要經過法院調解和審理,一般時間為3到6個月。且必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則法院很可能判決不準離婚。

三、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

(1)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這種情況需要先補辦結婚證才能離婚,夫妻倆就離婚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籤協議辦離婚,就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此時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提供夫妻之間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受理之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告知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再下達判決書。

標籤:離婚 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