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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離婚新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3年的離婚新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離婚新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於離婚的新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點是最主要的就是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自離婚申請三十日內,夫妻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在離婚冷靜期後,留有三十日來讓夫妻來領取離婚證,超出期限的,同樣視為放棄離婚。第二點規定的是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即不滿兩歲的撫養權歸母親;兩到八歲的有夫妻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八歲以上要按照孩子的真實意義。

第一,出示結婚證以證明二人的夫妻關係。

第二,提供夫妻婚後感情變化證據以及原因。

第三,夫妻雙方分居達兩年以上可協議離婚,前提是沒有感情,並且須提供證明。

第四,子女問題。夫妻雙方如有子女,須提供子女情況以及撫養情況證明材料、成年子女有沒有經濟獨立、子女和父母的關係融洽度以及夫妻雙方對未成年的子女撫養是否有義務

第五,財產問題。雙方共同提供相應的財產證明材料,包括雙方的收入情況,存款數額等等。

第六,其中一方需經濟補償的話,提供財產約定書;有老人需要照顧的,也要提供材料。

第七,婚後如一方父母子女購買的房產,按照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非共同房產。

第八,女方懷孕期間,生產後一年內或者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但女方可以在此期間提出離婚。不過如果法院受理男方申請的話,也可以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夫妻雙方離婚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辦理相關的手續,需要經過離婚的冷靜期,孩子的撫養權按照規定判決歸屬,離婚登記的程序包括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符合條件辦理離婚。

標籤:法律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