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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女方能否要求主張?

離婚賠償女方能否要求主張?

一、離婚賠償女方能否要求主張?

離婚賠償女方能要求主張,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都可以。離婚時,並不是男方一定要賠償女方,只有在男方存在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女方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補償的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即只有在雙方準備離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離婚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此外,這種補償並非離婚財產分割的考慮因素,而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權。

二、離婚補償的條件和方式是什麼?

在補償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給付,適用離婚補償制度的條件有以下幾方面:

1、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實行的是分別財產制,夫妻一方的財產歸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特殊情形,應當平分。

2、權利的享有須以特定義務之履行為對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為撫育之子、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有權要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3、權利人只能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當事人。

4、離婚補償的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即只有在雙方準備離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離婚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此外,這種補償並非離婚財產分割的考慮因素,而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權。

一旦存在着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樣的一種情況一定不能夠保持沉默,需要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身利益。比如説可以及時的報警,然後保存相關的出警的記錄,也需要到醫院來進行驗傷,並且因為這種情況導致離婚的話,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標籤:女方 離婚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