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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雙方怎麼分財產?

離婚後雙方怎麼分財產?

一、離婚後雙方怎麼分財產?

雙方離婚怎麼分財產要看具體情況。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之間可以書面明確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否則將按照法律規定將雙方的財產劃分為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在分財產時一般只分共同財產;財產分割可由雙方自行協議,協議不成則由法院根據所涉財產的具體情況,並遵循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若是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二、出軌離婚有賠償嗎?

一般無過錯方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可以協商賠償,可以起訴法院判決。

具體説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

綜上所述,離婚雙方在婚姻期間有約定特有財產的,則按照約定分配,且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標籤:離婚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