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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判決離婚了還能翻案嗎?

已經判決離婚了還能翻案嗎?

一、已經判決離婚了還能翻案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離婚案件是解除婚姻關係的,過了上訴期的,判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申請再審,不能翻案。如果離婚案件不是解除婚姻關係的,過了上訴期的,可以按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再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二、起訴應符合哪些條件?

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已經判決離婚了代表着雙方的婚姻關係已解除,如果對案件的判決有任何異議的,那麼是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再上廣播,如果沒有上訴期內實施的,那麼就只能再過六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再審,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如果證據不齊全法院也不會受理自己的案件。

標籤:判決 翻案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