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補償金分期支付可以嗎
一、離婚補償金分期支付可以嗎
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沒有條件,可以和對方協商分期支付,如果對方申請了強制執行,也可以和執行法官協商分期支付,確實沒條件一次性支付時是可以的。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時候對財產分割,撫養費給付,債務承擔等的問題,應該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一致的,所支付的費用是可以分期的。
二、離婚補償金參考的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應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由於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應由醫學專家鑑定其輕重程度,以便確定賠償數額的高低。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包括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等過錯程度一般與造成的損害成正比,過錯輕微的,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就小,受害人較易容忍和諒解,確定賠償數額應相對較小;過錯嚴重的,對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損害就大,為補償或恢復這種傷害,則應確定相對較高的賠償數額。
3、過錯方具體的侵權情節。應結合過錯方侵權行為的方式、手段、場合等具體情節綜合考慮,如虐待比一般的過錯行為嚴重,侵權方式越惡劣,持續時間越長,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就越大,其賠償數額的確定應相對高於一般家庭暴力。
4、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過錯方無任何固定的經濟來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是無能為力。
5、訴訟時當地的經濟狀況。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精神損害賠償糾紛若發生在經濟較為不發達的邊遠山村,幾十元的賠償數額可能就會平息糾紛。反之,若發生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類似的糾紛,裁判上千元的賠償數額,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夠服判息訴。
所以,在確定賠償數額時,要因地制宜,酌情考慮訴訟時當地的經濟狀況,結合其他因素,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一方存在過錯,並且是由於這個過錯導致的離婚,那麼另外一方就可以申請離婚補償金。離婚補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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