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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年齡法律規定有哪些

贍養老人年齡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贍養老人年齡法律規定有哪些

法律對贍養父母的年齡沒有明確規定,贍養標準依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而定。

我國法律沒有對子女在老人多少歲時必須進行贍養義務的年齡規定,但是無勞動能力或是生活困難的老人有權利要求子女盡其贍養義務,給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費並且有權要求子女探視。子女屬於年老父母的贍養義務人之一,應該盡贍養義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係或者租賃關係。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女兒要不要贍養父母

要。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在我國法律中,也沒有關於免除子女贍養義務或剝奪受贍養權的規定,所以無論父母對子女有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都要依法對父母盡贍養義務,除非父母對子女犯嚴重的虐待、遺棄度等罪行,並被司法機關判決了,在法律上子女可以免除對其的贍養義務,此項解釋也適用於女兒出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