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老公死了財產誰繼承
一、根據規定老公死了財產誰繼承
1、被繼承人在訂立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訂立的遺囑對遺產進行分配。
2、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遺產分配:
(1)丈夫去世以後,妻子和兒女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首先,應當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財產全部定為遺產,而應分割成屬於妻子所有部分和屬於丈夫所有部分。然後,將屬於丈夫所有部分列為遺產範圍,由妻子、父母和兒女協商分配。分配的時候,當然要按繼承順序,應當考慮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所盡扶養、贍養義務的情況和繼承人中有無未成年人、生活上有無困難,是否需要贍養等,酌情作出適當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被繼承人死後所立的嗣子,沒有共同生活,在經濟上沒有任何往來,未盡過贍養義務,也未形成收養關係,無權繼承遺產。關於死者的債務,在原則上子女可以不負責任。
3、享有遺產繼承權的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
這些享有繼承權的人順序繼承是: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辦理房屋繼承的產權過户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有哪些
1、需要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户手續。
2、房屋繼承步驟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遺產的繼承一般情況下如果有效的遺囑的前提,那麼一般是按照遺囑來進行繼承遺產,但是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一般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序來繼承遺產,而作為丈夫去世以後,法律繼承人的順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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