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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父母名字離婚後怎麼分割

一、婚後房產父母名字離婚後怎麼分割?

婚後房產父母名字離婚後怎麼分割

房產如果寫的父母名字,房產就屬於父母財產,夫妻是無權分割的,夫妻離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分割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三、離婚時哪些財產可以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在我國,不動產的歸屬是以不動產權證的登記為準的,結婚之後買的房子並不代表一定是夫妻房產,比如男方的父母出資購房,男方的父母就有權利在房產證上登記本人的名字,父母可以讓夫妻雙方在房子中居住,可房產不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變成夫妻共有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