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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算夫妻共同財產麼?

繼承遺產算夫妻共同財產麼?

一、繼承遺產算夫妻共同財產麼?

繼承的遺產一般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但遺囑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婚後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對各自財產歸屬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無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原則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後使用共同財產購買房產,不涉及使用個人財產支付房款的,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該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法律規定,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兩人結婚而自動變成共同財產,如果婚後買房用的全是一個人的婚前財產或由其父母提供資金,那麼這個還是屬於個人財產,只是變換了婚前個人財產的形式而已。因此全款買房的資金來源是決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關鍵條件。

繼承的遺產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倆結婚後所購買的房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管理,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如果在購買房產時,有特殊的約定歸個人所有,並且簽署了協議,那麼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