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酗酒後毆打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法律責任嗎?

一、酗酒後毆打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法律責任嗎?

酗酒後毆打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法律責任嗎?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了,現在相關的規定是《民法典》。酗酒後毆打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酗酒後毆打情節較輕不足以構成犯罪的僅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則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第十八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三、侵權責任的規則方式有哪些?

1.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以過錯作為歸責的最終構成要件。即行為人的侵權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害,須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過錯責任是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別侵權行為外,一般侵權行為均適用過錯歸責原則。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推定加害人存在過錯而應承擔侵權責任,加害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主要情形有: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者適用過錯推定;

(2)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致人損害,堆放物致人損害,適用過錯推定;

(3)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對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適用過錯推定;

(4)動物園發生動物致人損害時,對動物園適用過錯推定;

(5)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因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致在其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到人身損害,教育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除非教育機構能證明其已儘管理職責。

不管是不是酗酒之後對別人進行毆打都是需要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的。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了賠禮道歉、民事賠償、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等幾種主要的方式。侵權責任的規則原則包括了公平責任原則、無過錯原則、過錯責任原則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