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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夫妻離婚女人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一、兩夫妻離婚女人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兩夫妻離婚女人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兩夫妻離婚女人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以下是女方可能會得到孩子撫養權的情況: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跟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又或女方具有賭博等惡習不適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原則上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2、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優先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年齡已達十週歲以上,女方要爭取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願意跟母親一起生活。

3、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出現下列情形撫養權可優先考慮判給女方: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和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會更大。

二、繼父母的對繼子女的撫養權規定是什麼?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

我國的離婚率不斷的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夫妻會選擇離婚,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子女的撫養權和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在分割撫養權時也是會根據子女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在確定了撫養權後如果説一方患有了重大疾病或者是其他特殊情況也是可以變更撫養權的。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而且在離婚的民事訴訟過程當中,也是可以要求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但是必須要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孩子跟隨自己一起生活是更加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