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婚後又復婚,財產還算共同財產嗎

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經歷,也是重要的選擇,在婚姻中經歷的不僅是人生的分分合合,在其中也自然而然地會產生與婚姻相關的法律問題,不僅包括結婚離婚產生的財產關係與人身關係變動,也包含特殊的婚姻過程中的特殊問題,例如復婚。

離婚後又復婚,財產還算共同財產嗎

復婚指的是已經結束婚姻關係、進行離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決定恢復婚姻關係,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重新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

在復婚後,許多當事人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因為是同樣的兩個人再次結婚,那麼離婚之前的財產是不是還能算作是兩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呢?本文將對復婚後的財產關係進行分析和解釋,幫助解決相關的問題。

一、復婚意味着復原婚姻嗎?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復婚”的性質,名義上來説這個詞藴含着“復原婚姻”的意思,但是法律並未賦予“復婚”這樣的法律效力,復婚本身並不意味着將已經結束了的婚姻關係變回原樣,恢復原有的財產和人身關係,而是重新開始了一段新的婚姻關係。

就復婚後的人身關係來看,復婚後似乎沒有發生很大的變動,但也並不意味着其婚姻中的夫妻關係完全恢復到離婚之前的狀態,而是兩個人進入了一個新的婚姻關係,這個婚姻關係是基於新的結婚登記而存在的,之前的婚姻關係已經由於離婚登記消滅了。

而針對夫妻共同財產,雖然依舊是同樣兩個人之間的財產關係,但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產生和消滅的法律基礎是婚姻關係,而不是婚姻中的夫妻雙方,之前的婚姻關係產生的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再在另一個婚姻關係中存續。

二、離婚時已經分割的財產能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離婚時已經進行分割的財產,那麼在進入新的婚姻關係時就作為婚前財產而成為雙方各自的個人財產了,不自然而然地因為“復婚”發生轉化,彌合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需要相應的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來對財產的歸屬進行詳細的約定,在婚內財產協議當中,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等。

三、離婚時沒分割的財產,復婚後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在原婚姻關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其權利外觀應當是表現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那麼在進入新的婚姻關係時,就作為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進入婚姻,如果不發生婚內贈與或者其他約定等,那麼是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由於第一段婚姻結束時該套房產沒有進行分割,那麼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時如果漏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事實上這套未進行分割的財產,雖然沒有直接分割成為雙方的個人財產,但事實上是轉化為了一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和另一方對該財產中屬於自己份額的債權,該債券是基於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公有產生的,債權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行使自己的債權。

綜上所述,未分割的財產在進入新的婚姻關係後依舊是雙方各自的個人財產,即使並未發生事實上的分割,也已經在法律上形成了不同的財產權利,因此無法再在復婚之後自動重新變成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了。

結合上面提到的相關法律規定和説明,兩段婚姻中的夫妻雙方不發生改變,並不意味着婚姻恢復原樣,復婚並不是真的復原了婚姻,只發生離婚和結婚分別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有相關問題,可以聯繫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詳細的諮詢,幫助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