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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出軌離婚一方可要經濟賠償嗎?

婚後出軌離婚一方可要經濟賠償嗎?

一、婚後出軌離婚一方可要經濟賠償嗎?

出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至於具體的賠償數額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如果沒有證據證實男方對離婚存有過錯責任的話,女方提出賠償的話沒有法律依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後出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男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公平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照顧子女原則,照顧女方利益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是離婚分割財產時所遵循的主要原則。除了這些原則以外,對於共同財產要均等分割,對於個人財產不需要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