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蹤兩年了可以離婚嗎?
可以。對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訴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法律文書是用公告方式送達的。這類案件結案時間會相對較長,一般來説,加上公告期至少需要六個月。
法院公告送達後,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並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於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我國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説法,如果夫妻分居兩年,會被認定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之一,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標準。所以,如果妻子離家出走下落不明,你可以持相關的證據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的。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失蹤並不會構成導致離婚,我國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由於離婚糾紛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具有較強的社會性,因此,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生。
因此,在一方失蹤的情況下如果想離婚,可先訴至法院,由法院採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其妻的通知義務,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經法院調解無效,應准許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我國的婚姻關係解除的規定中,我國的夫妻雙方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此時是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的方式來解除的,這都是由當事人自由選擇的,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失蹤的話,此時是不能進行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起訴離婚。
-
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夫妻一方出軌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時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法院會從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結合父母雙方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與孩子的年齡有關,兩個孩子一般會一人一...
-
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一、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在結婚前約定婚前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約定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
-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了孩子如何辦
一、夫妻感情不和離婚了孩子如何辦《民法典》規定夫妻感情不和離婚了孩子可以由一方撫養。若是八週歲以上的子女,應當遵循子女的意見。變更撫養權,可以協議變更,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訟變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
-
老婆提出離婚我堅決不同意怎麼辦
一、老婆提出離婚我堅決不同意怎麼辦老婆要離婚您不同意的,您可以積極主動的與對方溝通,解決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挽回對方,若對方堅持離婚的,那麼她可以到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被起訴之後,您也可以向法官表明您不同意離婚的態度,並積極挽回對方。一般來説,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