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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欠債離婚後

婚前一方欠債離婚後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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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欠債怎麼處理

婚前一方欠債原則上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不過也分兩種情況,婚前債務沒有用於婚後的債務屬於個人婚前債務
,婚前債務用於婚後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屬於婚前個人債務的由個人自行承擔償還,若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