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贈與返還的案例
婚前調查1.12W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一方婚前贈與另一方房屋,結婚未果能否要求返還?
問: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與李某在咖啡廳認識,之後兩人便開始交往。2013年5月,為表明自己的忠心,我以李某的名義購買了新餘某小區的商品房一套。2013年10月,我倆開始在購買的房內共同居住,此後,我曾多次提出辦理結婚手續,但李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不久李某以雙方性格不合,不能繼續交往為由將我趕出家門,拒絕把房屋交還給我。一方婚前贈與另一方房屋,結婚未果能否要求返還? 答:雖然當初你購房並沒有表明是為結婚而贈與,但是雙方存在共同居住的事實,而且你多次提出辦理結婚手續的要求,可以認定你的贈與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是附條件的贈與,現在雙方結婚不成,李某就失去了佔有該房屋的法律依據,你有權要求通過協商、訴訟等途徑要求李某將房屋返還給你。-
婚前財產遺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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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應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無效婚姻的處理:無效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關係,既不享有夫妻的權利、也無需承擔夫妻的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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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女方下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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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婚前財產該如何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