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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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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界定房子

1.房子的歸屬已登記為準,在結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他名下的,就是他的個人婚前財產。 你家的出資可以認為是對他的借款。 2.最好保護你利益的方法就是 A,進行公證,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約定該房產由你們按份共有,即你享有70%。他享有30%。誰也不佔誰的便宜。 B先領結婚證,再辦理買房,結婚後買房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婚後,要是都是你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你的名下也屬於你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