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婚彩禮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定婚彩禮的法律規定有如果有包辦和買賣婚姻的現象,則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該條例。
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上用户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並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繫了朋友,同時也傳遞着希望朋友發財等美好寓意。
二、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説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粧,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粧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至兩年以上的話,那麼男方所贈與女方的彩禮,女方是可以不予進行退還的。同時即使雙方沒有同居至兩年,但如果雙方共同生育了子女的話,那麼也可以不用歸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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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婚就離婚賠彩禮嗎
一般情況下,離婚後彩禮錢是不需要退還的,但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需要退還。一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二是領取了結婚證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的。三是婚前支付彩禮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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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後再次起訴返還彩禮女方父母有沒有義務償還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離婚彩禮一般都是不用返還的,但存在給付彩禮的一方生活困難、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等情況需要返還。除非存在法定的返還彩禮情況,否則離婚時,結婚的彩禮都不需要進行返還,法定的返還情況有三種,一種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一種是辦理結婚登記後沒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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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下要求返還彩禮
律師解析: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2、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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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可以要回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時想要要回彩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才有可能在關於彩禮的訴訟中獲得勝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