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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結婚證生了小孩離婚退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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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結婚證生了小孩離婚退彩禮嗎?

一、未領結婚證生了小孩離婚退彩禮嗎?

未登記不構成婚姻關係,雙方有一方離開即告解除同居關係,孩子、財產有爭議可提請法院解決,男方有權要求退彩禮,但是雙方有共同生活過,可以不用全額退還彩禮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不退彩禮會被判刑嗎?

在實踐中不退彩禮一般是不會判刑的,但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訴後,女方有能力退還彩禮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只有符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禮不退也是屬違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禮之後,也不退還彩禮,故意把責任歸結於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現逃逸的情況。這就有騙婚的嫌疑,從法律上説也屬於詐騙罪。

2、在脅迫下籤訂“彩禮婚姻契約”,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通過欺詐逼迫手段強迫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是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證明雙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額退還彩禮。一般來説,不退還彩禮是不會判刑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禮之後,既不退還彩禮,也不結婚,存在騙婚的嫌疑,可以按詐騙罪處罰。採用脅迫等暴力手段簽訂的彩禮婚姻契約是無效的,可以請求法院退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