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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2年新規定離婚彩禮可以退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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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2年新規定離婚彩禮可以退還嗎

一、民法典新規定離婚彩禮可以退還嗎

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退還彩禮,就彩禮的返還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實際接受彩禮的親屬)返還彩禮;否則,彩禮在離婚時不予返還。當然,如果女方自願返還,則不受此限。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二、離婚後嫁粧能不能退

由於女方陪嫁的嫁粧,與男方給付的彩禮,在法律上並不是同一屬性,從法律關係來説,嫁粧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給的,應當視為女方家庭對即將出嫁的女兒,為幫助其婚後生活而贈與的財物,屬於對女方個人的贈與,應視作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嫁粧是在雙方登記結婚後女方家庭贈與的,則應理解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判斷嫁粧的性質,還是要根據嫁粧給付的時間和登記結婚的時間進行認定。如果是“領證”之前給的,嫁粧應當作為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帶走;否則,從法律上説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當然,如果雙方按照民間的習俗或協商一致,在離婚時各自退回彩禮和嫁粧;或者雙方在婚前或婚後對彩禮和嫁粧的性質和返還事項另有書面約定,法律也不會加以干涉。

彩禮是我國自古以來的習俗,一般採取自願的原則,也就是男方自願支付彩,禮並且男方自願支付多少金額的彩禮,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雙方結婚以後,離婚的時候彩禮是不支持退還的,就算符合退還條件也不是全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