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彩禮

離婚有孩子彩禮要退給男方嗎?

彩禮1.03W
離婚有孩子彩禮要退給男方嗎?
律師解析:離婚後彩禮錢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如果男女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沒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如果辦理了結婚登記,彩禮是贈與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法院認定彩禮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不予以返還。離婚後,下列兩種情況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