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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現今,很多人對離婚財產分配有關法律存在不少疑問,如果在一段婚姻中,妻子出軌了,夫妻打算雙方離婚,那麼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呢?下面就由64365律師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於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 一 ) 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女方出軌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按民法典的規定依法分割,雙方無約定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各半平分,女方構成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的男方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女方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女方出軌的話,男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 二 )出軌賠償多少錢

夫妻一方婚內出軌,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多少錢,想要知道賠償多少錢,首先另一方首先應該瞭解是否能獲得賠償,如果另一方是無過錯方的話是可以獲得損害賠償,這裏的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有些情況是一方婚內出軌,但另一方也有過錯的話,此時請求損害賠償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一般認為出軌導致離婚中的無過錯方應該是相對意義上的無過錯方,例如:丈夫(妻子)經商後在外包養情婦(夫)而導致離婚的,妻子(丈夫)有權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違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權益,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損害和精神創傷,過錯配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想要獲得離婚損害賠償並不容易,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要有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一切侵權責任構成的前提條件,無損害事實,即無承擔責任的基礎。

2、過錯方的違法行為是指違反了有關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就是指前面説的四種情形。

3、在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中,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即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是造成另一方因離婚而使精神利益受到損害的原因。如果過錯行為未導致離婚,則不適用離婚損害賠償。

4、出軌一方有主觀上的過錯。

 以上是由64365律師小編給大家總結的有關於女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的相關知識,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國家民法典還是非常注重男女平等原則的。今後如果大家有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在相關律師網查詢,或是找個正規律師機構諮詢下更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