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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遇離婚財產分割辦法

男方外遇離婚財產分割辦法

實踐中,婚外情已經成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男方出軌導致離婚,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男方外遇離婚財產分割辦法。

民法典》對離婚時財產分配原則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 方應當予以補償。

《民法典》對有過錯一方導致離婚的相關規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3、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