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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外遇離婚財產分割

男人外遇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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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外遇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財產一般是平分,若因男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並且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上述原因導致離婚,提出損害賠償的:

1、必須是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

2、必須是由於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的;

3、必須是在提出離婚時提出,即:離婚才能提起賠償,賠償必須在離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賠償不提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須是針對合法婚姻關係中的過錯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損害賠償。

如果提出離婚的是有過錯方,而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如果在一審沒有提出,在二審時還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調解,調解不成,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另行起訴,提出損害賠償。

當然需要無過錯方提交出相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