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合夥後財產分割程序是怎樣的?
一、解散合夥後財產分割程序是怎樣的?
按《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税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代表合夥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二、 其它情況
合夥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合夥協議未約定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的辦法,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合夥企業解散後,原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
合夥企業解散的情況下,合夥企業是可以按照入夥時簽訂的協議進行財產分割的,需要注意的是,合夥企業在解散時,還涉及到相關債務的清償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合夥企業解散時,需要對所承擔的相關債務情況進行清償時才可以有效的進行財產分割,具體情況應當根據實際而定。
-
口頭贈與房屋有效嗎?
父母贈與房屋給子女的情況十分常見,通常雙方會直接在口頭上説明贈與的情況,沒必要簽訂合同。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雙方或是和另外的兄弟姐妹出現了矛盾,就會對之前口頭存在的合同產生糾紛。那麼這時沒有具體書面合同的贈與關係是否有效呢?根據法律的規定,合同不僅僅是...
-
彩禮給多少合適,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照社會約定成俗的慣例,男方家庭會向女方家庭贈送一定的彩禮,每個地方的彩禮風俗都是不一樣的。然而中國很多地方的彩禮要求都十分高,導致許多人都出現攀比心理,令到許多男性朋友都感歎連婚都結不起了。那麼現在彩禮錢一般給多少呢?彩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男方後悔能...
-
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在實踐中,婚前財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情況: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
-
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
一、強制離婚會少分財產嗎?不會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