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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出軌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外遇出軌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很多人在婚姻生活當中搞外遇,其實就是個人想要追求一種情感上的刺激,可能當事人自己清楚跟對方根本就不會有一個什麼具體的結果,從表面上來看好像也是全心全意的在為這個家庭付出,但是從夫妻感情角度上來説確實屬於嚴重的背叛。當自己的另一半出軌以後,很多人都非常關心外遇出軌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一、外遇出軌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一方出軌,並不一定能少分財產。但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

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出軌並不會導致離婚財產的分割從根本上受到太大的影響的,對方出軌屬於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出軌的這一方對自己進行精神賠償,但是離婚財產的分割本質上來説還是要秉承着夫妻共有財產平等分割的這樣一個原則進行的,而且不要因為對方時間有過錯就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影響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