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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

一、房子是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

房子是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

房屋是婚前購買的,如果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歸個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於共同財產,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分割的方法主要有:一是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二是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項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後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麼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三是價格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後,需補償另一方相當於一半的價格。

對於男方婚前的財產,或者屬於其個人財產的,或者男方和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簽訂了婚後協議,對財產有明確約定屬於其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屬於男方一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割。

另外,如果男方提出離婚,是因為女方的過錯行為,且符合婚姻法46條規定的情形男方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包括主張精神損失費等。

二、訴訟離婚方式分割財產

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該在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只要具備法定情形,當事人均可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被隱匿或者轉移的,可直接請求分割財產;共同財產被變賣,如果變賣行為有效則只能請求分割變賣所得價金,若變賣行為無效,仍然可以請求分割被變賣的共同財產;被毀損的僅能請求支付賠償金、偽造債務的,可以請求非法佔有人返還共同財產,在返還不能的情況下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如果房子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離婚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分配的,但是如果房子不屬於婚前財產,那麼是需要進行分配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進行分配,也可以是一人獲得房產,然後對另外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