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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股權應該怎麼進行分割

夫妻離婚時股權應該怎麼進行分割

在夫妻財產分割的時候,現在可能存在一些比較特殊的財產類型,如知識產權、房產、汽車以及公司股權,針對不同類型的財產,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具體的分割是不太一樣的。那一般離婚時股權該怎麼分割才好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夫妻離婚時股權應該怎麼進行分割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公司存續期間,無論屬於自然增值還是經營所得,公司名下包括增值部分的資產均屬於公司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分割。因此寶強提前將公司轉移到自己名下的確避免了後面的巨大麻煩。

那麼離婚時,股權到底如何分割?針對這個情況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方均是股東的情況:可由雙方在協議股東權益數額或委託評估後,直接由法院判決。二是夫妻一方是股東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夫妻雙方就出資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二、出現離婚股權糾紛法院怎麼判?

1、首先需要調查公司的股權,進而確定配偶所佔公司股權的份額。在查詢公司股權時,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詢平台上輸入配偶姓名,查詢是否有以其名義作為法人代表的公司;對配偶所處的公司,查詢工商登記檔案,根據該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沒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調查清楚配偶所佔份額後,確定該部分財產時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

3、申請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此時需要具體區分屬於共同股權還是個人股權,即使是屬於個人股權,對於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也是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進行分割的。當然,離婚夫妻很容易在這方面產生爭議,這時建議最好聘請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