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如果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1、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財產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為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 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 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 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 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 方應當予以補償。
2、《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 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二、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出軌不會對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沒有一點影響的,但到底要怎麼分就沒有更加準確的答案了,在實際的生活當中,有些人因為自己有出軌的這種行為,財產的分割和婚姻關係的處理完全都是私下協商處理的,很多出軌一方都自願淨身出户,但是在法律上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所以還是會秉承着相關的原則去判決共有財產的分割的。
-
當事人婚錢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當事人婚錢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從法律上講,婚前購買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在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配時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等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
-
贈與合同只有贈與一方的簽字有效嗎?
在生活中,由於各種因素存在着許多贈與合同,導致贈與一方只在贈與合同上簽字的現象,如兒子忘記在母親合同上對房屋贈與、簽署等。只有捐贈人一方簽署的贈與合同的效力,關係到捐贈人、受贈人乃至雙方家屬的切身利益。只有一方當事人簽署的贈與合同原則上無效贈與,是一...
-
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
離婚是生活中常見和法律問題,雖然常見但是不少人也還是對離婚存在一定和誤區,認為分居一定時間就會自動離婚,這是不對的。小編今天就為大家帶來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大家對於離婚問題中存在的誤區。一、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
-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包括什麼?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是雙方自願離婚的話,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可以協商解決。一般情形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雙方擬定一個離婚協議,在拿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了。至於子女由誰撫養,財產怎麼分割都是自願的行為,只要大家協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