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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離婚怎樣分

婚前買房離婚怎樣分
(一)房產登記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該婚前房產單純是一方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新《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二)產權證上能顯示出房產歸雙方所有的
這種情形下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進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得產權證的
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後,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者所有。
(四)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
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產權證只登記一方的
離婚時登記方承認共同出資的,則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登記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且未登記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事實或出資不是贈與的,則登記的房產屬於登記方,在離婚分割時,只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如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
此種情況下,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未登記一方可以請求分割此房產。
(八)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
毫無疑問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財產分割的原則並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標籤:離婚 婚前 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