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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財產會平分嗎?

一、起訴離婚財產會平分嗎?

起訴離婚財產會平分嗎?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後財產約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後生活有困難;一方身體患有疾病;離婚是由於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該方有過錯,相對而言,對方就屬弱者;離婚是由於男方的暴力行為所致,女方即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時,則在分割財產時,以平均分配為基礎適當向弱者傾斜。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財產類型:銀行存款(包括工資、經營性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現金、房地產、機動車輛、股票、公司股權、債券、知識產權收益、債權、有價值的字畫、各種金飾及傢俬、家電設施等等。

二、離婚時財產應該歸誰所有

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未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此項規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的財產製下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同,在分割時首先應對財產的性質作出界定。

1、在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法院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應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3、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一般來説進行起訴離婚的話,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是知識進行平均分割的,但是還是需要根據實際的相關情況進行相關判斷。也有可能是根據夫妻雙方在婚內期間對於共同財產的貢獻來進行分割,但是會對弱勢一方進行一定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