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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結婚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説,婚前財產,永遠是個人的,離婚時也不會分割。但以下幾種常見情況要打醒大家:

什麼叫婚前財產

婚前的存款,如果存的是定期,即便中間轉存過,那麼離婚時也仍然是個人財產,利息,也是個人財產。如果婚前存款和婚後收入放一起混同了,那就很難維權了。另外,婚前存款,婚後因共同生活開支掉的部分,離婚時不能要求對方進行補償。

婚前的房產,如果沒有貸款,那是安全的。如果有貸款,最好婚前還清;如果婚後一方或雙方還貸,那離婚時,房子雖然還會判給你,但婚後共同還貸的本金和對應的增值,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給對方進行補償。不過,婚前房產婚後出租的,租金,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婚後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投資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婚前就有的公司股份,離婚時股份仍然是個人的,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收益,也就是分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雙方在婚前能夠接受婚前財產約定,那建議聘請律師幫助擬定專業的婚前財產協議書,把婚前個人財產確定下來,和婚後的夫妻共同區分清楚,這也是保護個人婚前財產的有效法律手段。

法律依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標籤:財產 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