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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合肥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合肥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合肥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也是按照協商一致的來進行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

首先,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規定,以下情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所以,一方發現另一方拿了以上財產贈與他人,那麼屬於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

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後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麼屬於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於無效。

最後,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夫妻因為其中一方出軌存在着過錯,離婚的話完全是可以的,並且在這種情況之下,對於沒有過錯的一方來説,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規定,但是在財產分割這個方面是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