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夫妻財產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財產?

夫妻財產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財產?

一、夫妻財產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財產?

夫妻財產一方死去分配財產是對死亡一方的財產通過繼承來分配。針對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怎麼分配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一點就是,哪些財產屬於死亡一方的遺產。

夫妻一方死亡的,應當先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至於夫妻間有對於這方面的約定的除外,在分割遺產時,先對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平均分配,拿出一半給配偶,剩餘的一半以及死亡一方的個人財產才是死亡一方的遺產,即夫妻一方死亡後需要進行分割的財產。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按照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此“工資、獎金”應當作延伸理解,它不僅包括基本工資收入,對於補貼、福利等等都應當計算在內。

夫妻雙方的生產經營的收益。

夫妻雙方的由知識產權取得的收益。

夫妻雙方繼承所得的財產,但是有遺囑或是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該繼承財產歸一方所有的不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由其他方面所得的財產等,如屬於一方個人的財產,經出租給他人使用所得的租金屬於共同財產。

在明確了夫妻一方死亡後哪些財產屬於死者的遺產後,接下來就是對遺產作具體的分配。按照繼承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死者的遺產進行分割首先是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對死者遺產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遺產首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繼承。法定繼承人同一順序的,對繼承遺產的份額通常情況下應當均等;實際情況中,繼承人存在有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在對死者遺產進行分配時應當適當照顧;生活中繼承人在死者生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是繼承人是與被繼承人一起生活的,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可以不分或是少分。當然,若繼承人相互之間經過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發生死亡的話,那麼這個財產分割問題就比較複雜了,首先需要將夫妻財產來進行分割,屬於死亡一方的財產會發生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定繼承,如果是法定繼承的話,那麼夫妻當中的另外一方還可以享受到這個財產的繼承,而另外一半財產則屬於另外一方單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