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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如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

婚內如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
婚內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過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若出現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則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為;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藥費用。比如,一方父母或子女患有重病需要治療,而另一方不願支付醫療費用,可以不離婚而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