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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怎麼樣才算共同財產?

一、婚前財產怎麼樣才算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怎麼樣才算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若是採取以下的方式就會變為共同財產:

1、第一類是夫妻約定為共同財產的情況,包括通過婚內財產約定或者離婚協議約定,將婚前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就是將個人財產的部分份額贈與另一方;

2、第二類是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通過夫妻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一般為共同財產,如個人房產婚後出租的收益,或者是個人婚前出資成立的公司在婚後的分紅。

特別提示的是,對於婚前個人房產需要通過加名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而不能僅僅是書面協議或者是口頭約定。

二、婚前財產具體有哪些

婚前財產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

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於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後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若是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後並沒有特殊的約定,那麼個人的婚前財產,並不會由於婚姻狀態發生變化,就從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的共有財產。此種類型的財產,在婚後另一方配偶不具有處分權,在離婚時也無需參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