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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子一人一半怎麼分配

一、離婚時房子一人一半怎麼分配

離婚時房子一人一半怎麼分配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有哪些

(一) 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 一方或雙方對外享有的債權。

(六)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

(七) 其他以夫妻關係存續期的合法收入購置的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

(八) 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擴建的,修繕、擴建後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屬共同財產。

(九) 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在其他企業中的投資。

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起訴離婚的情況下是不參與分割的。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有過錯的一方進行賠償。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由雙方進行商議。